院团委是团结、教育青年的核心,在学院党委和校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具体职责范围是:
一、根据校团委和学院党委工作部署和要求,结合学院青年实际,制定团的工作计划,并督促各团支部贯彻执行,经常检查团组织工作情况。
二、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基本知识、科学理论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。对团员青年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。
三、切实加强团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,健全团内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努力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。帮助团员增加组织观念,遵守团的纪律,自觉发挥团员模范、先锋作用。做好团员发展和超龄团员退团工作,积极协助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。
四、组织开展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,努力营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氛围,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。
五、组织开展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。
六、组织团员青年深入持久地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暨全面实施“爱心互动”工程。
七、认真做好学生素质拓展及其认证工作。
八、认真做好青年教工团的工作,切实发挥青年教职工在学院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。
九、负责指导和帮助学生会、研究生会和社团开展工作。
十、负责对违反团纪、校纪的团员进行处理;负责对优秀的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个人进行表彰等。
十一、负责团费的收缴和管理使用。
十二、负责完成院党委和校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办公电话:0391-3987542